2012年8月4日 星期六

【創投包心菜 VC 專欄】可轉債的黃金年代(下)


創投包心菜:Y小姐的 VC 專欄。本專欄專注於挖掘神秘創投業界的大小事,偶有公司財務和營運心得分享,適合創業夥伴大小朋友闔家服用,如果說閱讀 TechOrange 的文章是吃一顆橘子的時間,那麼享用本專欄需要的大概就是香吉士分解一顆包心菜的時間吧(宅)!最後,歡迎點菜!
我想大概從發文時間是星期幾,大家就不難推測我本周的生活是怎麼過的了 Orz.......我今天也好睏(倒).....總之還是要乖乖上菜囉~上周和各位斧頭幫(?)的讀者們大概聊了一下什麼叫做可轉債,還有可轉債發行的種種優點。這週要更深入一點的聊秘辛囉~顆顆~
可轉債在實際發行的時候,有哪些狀況會發生呢?本篇就先針對種子募資所使用的可轉換票據當作示例來解釋吧!
A 公司在 100 年 1 月 1 日發行兩百萬可轉債,發行當時市場可能"估值"為 800萬(Valuation, 估值不等於價值)。
[假如說這個時候是直接發行普通股,那麼800+200=1000 (post money),200/1000=20%,公司直接是以稀釋20%的條件去換到200萬的投資。]
假設發行可轉債條件如下:
  • 轉換價格:約定價格X元/ 或是可變動轉換之價格,以時間為變數。(後者是高階班了,拿咖啡來找我,乖)


  • 轉換條件:我可以在某個時間內主動把債轉成股,不然就是到期自動轉。
    把這個想成發動轉換的條件,這是談出來的,通常轉換條件設計的發動權會在創投方,但也可以兩方同意一個方式去發動債轉股。在轉換條件會約定在發行期間內如何發動,以及發行期間結束後(給你衝估值的緩衝時間結束了)應該進行增資動作等等約定。


  • 贖回條件:在發行期間可以X%的利率贖回該債券,或是發行期間結束後投資人若不轉換,可以以X%的利率賣回此債。
    (在執行債轉股以前,這在實質上是一種債,所以是可以贖回的,但問題是投資人就是想要投資你才接受可轉債的,所以贖回條件會把門檻設的較高,他心裡面最終的期待還是轉成股權)


  • Cap:下一輪增資的公司估值不得超過特定數字(等於是加頂蓋,或是說只有持有人可以用打折價轉換)
    蓋子:還記得上次我們提過嗎?可轉債的彈性之一是可以解決估值不易的問題(待下一輪增資再決定估值)但是雖然本輪沒有決定估值,也就是說投資人拿到的share還是不確定的,被投資人卻已經拿到錢了,在可轉債發行的那一刻,撥款入帳,投資人的風險就已經發生。所以說可轉債為了被投資的公司開了方便之門,同時也必須讓投資人在丟錢那一刻開始冒的風險值得,因此通常在條約裡面會約定一個 cap ( 蓋子 ),約定下一輪增資的時候 1. 可轉債持有人參與增資的價格較後進之投資者享有折扣 2. 估值不得超過特定金額。

Y小姐 覺得這個設計還蠻人性的,投資人給你時間去衝估值,所以如果公司估值衝出來了,轉換時你的稀釋程度會較低,但是因為投資人已經在一開始和你一起冒了風險(比起其他正在觀望的投資者),所以在估值成長的時候同時享有折價的好處,是不是蠻合理的呢!
假如,這家 A 公司(這甚麼鳥名字好像會計教授取的),在發行期間結束後估值來到了1800萬,而估值的蓋子是 2000 萬時,投資人的 200 萬在此刻轉換,是用 200 萬換到了 10% 的股份。(1800+200=2000; 200萬/2000萬=10%),一樣是在某個特定時間取得兩百萬,如果創業者衝得快,是可以稀釋比較少的喔! 同時在公司成長的時候也向投資人證明了公司的能耐,對投資人來說是很棒的訊號!

看到這裡我想你也差不多要睡著了....(那邊那個同學!!! 不要流口水可以嘛?!) 
所以真的有問題就寫信來問吧哈哈哈~



最後的小提醒:
  • 不要忘了,它還是債:
    所以如果沒有轉換成股權(不管是主動發動還是被動發動),你是要還錢的!公司清算的時候債權優先於股權喔!(所以假設你有發動權那還是轉一轉吧XDDD )

如果真的看得意猶未盡,有需要更了解的創業者們,來約我的下午茶吧:D(是說最近喝咖啡喝到手一直皮皮挫XD)
(圖片來源:cobalt123, CC licensed)
[包心菜下午茶:如果你想要給Y一些指教和建議,你可以來這裡找我。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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